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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查现场撤回申请 带病IPO被予以重点检查

发布时间:2022-08-25 08:56:08 来源:金融投资报

也正因为现场检查制度所具有的震慑力,因此,尽管这一制度已经实施了8年,但被抽中公司的撤回情况始终存在。如今年前两轮IPO现场检查,首轮9家被抽中的企业有4家撤回材料,撤回率为44%。第二轮只抽中2家IPO企业,未有撤回。而去年年初20家企业中有16家撤回,撤回比例高达80%。可以肯定地说,这些撤回企业都是有问题的。而根据现行制度规定,检查对象自收到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撤回首发申请的,原则上不再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。但这一规定显然欠妥。不过,这种做法显然让更多的IPO公司有了侥幸的心理,也即坚持“带病IPO”,一旦被抽中了现场检查,就马上撤回材料,如果没有被抽中,则将“带病IPO”进行到底,而这种侥幸心理的存在显然是不利于提高IPO公司质量的。

所以,对于现场检查的撤回公司,有必要予以重点检查。切实查清这些撤回公司所存在的问题,然后根据问题的性质作出不同的处理,尤其是其中涉及到弄虚作假情况的,则必须予以严惩。通过对撤回公司的这种重点检查,可以消除IPO公司的侥幸心理,对IPO公司构成更大的震慑力。毕竟一旦申报材料上报了,就连撤回也难逃重点检查。如此一来,这些IPO公司在申报首发材料就会更加慎重,“带病IPO”的情况将会减少,IPO公司的质量也会因此而有所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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